马日利斯议员一读通过了关于放射性废物管理问题的法案及其相关修正案,旨在加强该领域的国家监管。
关键的新举措之一是将设立国家放射性废物管理运营商。该运营商将负责放射性废物的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以及开展长期监测。
法案材料指出,国际实践表明,设立单一运营商有助于确保该行业的安全和集中管理。
该文件还确定了放射性废物管理的法律基础、国家监管和许可程序,以及放射性废物的核算、储存和处置等问题。
法案根据来源、物态、活度水平和放射性核素半衰期对放射性废物进行了分类。此外,还规定了在放射性废物管理领域开展活动的条件。
议员们通过相关修正案明确了若干基本概念。具体而言,"放射性废物"一词的范围扩大,纳入了设备、材料以及采矿活动产生的废物。
法案还规定建立放射性废物登记册及废物管理设施地籍,引入初步核算义务,并明确了放射性废物产生者的责任。

